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人才政策)
分类:政策信息 发布时间:2023-05-26 16:33:09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培育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集聚一批优质硕博士人才资源,服务晋江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行动方案。《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委人才〔2021〕12号)同步废止。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分解

围绕晋江“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等用人主体作用,通过五年努力,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引育博士、硕士总量分别达到1000名和10000名。综合考虑平台分布、重点企业覆盖数等因素,提出相关市直涉才部门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需完成任务指导数(详见附表1、附表2)。

二、引才主体

我市重点产业企业、重大产业项目,医疗卫生单位,在晋高等(高职)院校和其他中小学校,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

三、主要措施

1.载体布局聚集一批。围绕“4341”产业需求,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集中力量再精准引进共建一些产业急需的大平台、大院大所、名校和重点新兴企业,实现“平台、项目落地与人才引进”捆绑,带动落地一批人才团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

2.按图索骥搜罗一批。委托专业机构聚焦“4341”产业体系,编制全市重点产业人才目录图谱,精准标识最佳人才寻聘地(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建立硕博人才就业储备池,定期摸排、发布产业体系急需紧缺硕博士需求(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本公司)。对接联系高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我市高中校友会平台,收集全市在外求学的晋江学籍硕博士(准)毕业生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高教发展中心)。组建高端人才智库,柔性使用智力资源(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本公司)。

3.企业自主引育一批。引导各用人单位依托聚才网、侨乡人才网等实时发布招聘需求和动态,为硕博人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推荐用工、就业指导一系列支持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本公司、海峡(晋江)人才市场)。引导支持企业密切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鼓励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招引硕博士(后)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金融局、高教发展中心)。摸排全市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建站单位,鼓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建立企业研究院、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力促更多企业符合建站(研究院、中心)条件,依托项目招收更多博士(后)进站(研究院、中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工信局)。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博。

4.组团专项招聘一批。鼓励支持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招考(录)一批硕博士(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适时赴省外重点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并针对教育、医疗卫生类人才需求,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重点医科院校等专业对口高校专项招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高教发展中心)。针对在晋科研院所、高校、重点实验室、国有企业、龙头(高新)企业及重大产业项目人才需求,依托泉州(晋江)国际人才港、晋江市海峡科技大市场等不定期举办博士专家项目对接交流会、泉州产业联盟企业科技项目成果发布洽谈会等高层次人才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本公司)。

5.平台批量招留一批。开展毕业实习双选会、用人主体进校园宣讲、组织准毕业生参访用人单位等活动,帮助我市用人单位招引本地硕博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支持三大本硕高校、九大高水平研发平台发挥自身优势或借助“娘家”强大资源,精准引进硕博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教发展中心)。引导我市重点医院积极探索与省内外高端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等项目,带动高端医疗卫生硕博士集聚(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激活我市博士协会,分领域设立博士人才智库,定期举办在外博士恳谈会、博士家乡行、博士义诊、博士讲坛、博士项目对接会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在外博士主动回乡献智出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卫健局)。

6.品牌赛事引才一批。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海峡项目评审工作,以项目评审引留硕博士(后),并给予创业项目综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举办“海峡杯”福建(晋江)创新创业大赛、“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等品牌赛事,多渠道吸引硕博士优质创业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三创办)。

7.引才奖励引荐一批。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联盟),发挥“机构引才、以才引才”优势,为我市用人单位推荐并引进硕博士(后)。每年从在我市就业创业博士或博士协会会员等中招募一批硕博“引才大使”,推介晋江及科研院所、高校等平台,并落细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引才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本公司)。

8.实习返乡引留一批。每年开展晋江学籍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定期面向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摸底岗位需求,发布晋江学籍大学生实习选拔公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组织动员一批研发实力强的高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用人单位,面向硕博士开发一批研发相关的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岗位,促成一批硕博士在晋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服务专员招引一批。发挥全国晋江学籍大学生联合会作用,聘请高校人才服务专员,通过异地商会、学(协)会组织、返乡座谈、云端交流等方式,加强与高校等硕博士的跟踪联系,了解掌握就业意向和动态,从源头上引导回流,并带动吸引其他地区高校等硕博士来晋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本公司)。

四、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新引进我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可分别享受每人11万元、5万元的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其中,首年与我市依法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3个月及以上后,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2万元;第二、三年均常年在我市工作的,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3万元、3万元和全日制硕士2万元、1万元的生活补贴。

经申请认定或已认定为第五层次以上(不含第五层次)的,就高享受人才政策待遇。晋江以外的人才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一次性安家补助或购房补贴。①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高校和国有企业全日制博士:对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其中医疗卫生单位全职工作的给予30-50万元,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高校全职工作的给予10-20万元,我市控股的国有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10-20万元。②新引进的非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高校和国有企业全日制博士:经申请认定为第一至第六层次的优秀人才,本级每人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支持认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优秀人才刚需购房,对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采取公证摇号选房的项目,在每批次拟售商品住房房源中均衡安排10%的房源套数作为优秀人才房源。

3.子女入学。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以及幼儿园就读。

4.年薪待遇。支持博士到我市控股的国有企业工作,采取市场化年薪,不纳入公司员工工资总额控制范围。

5.引才奖励。我市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引进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猎头服务费,按核定金额的50%进行奖补、最高10万元。

6.优化成长空间。①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体制外人才,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②对晋江紧缺急需且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筹全市编制资源予以支持办理调动、用编手续。③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职务职级和岗位晋升(包括调任公务员)。④对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在职称聘用上给予优先解决。⑤支持医疗卫生单位攻读紧缺急需专业博士,学成后回晋江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市财政给予每人50%的学费补助、最高3万元。

所需政策支持资金和工作经费从全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领导陈友爱任组长、市领导张健龙、吴尊意任副组长,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财政局、团市委、工商联、高教发展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并设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硕博引进工作专班,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市人社局负责政策具体认定和兑现工作、相关部门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再行分解,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抓好具体落实,确保条块联动、紧密协同、形成合力。其中市工信局重点抓好工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明星梯队企业,科技局重点抓好平台、高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引进工作,实行单列管理。

2.讲究规律方法。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吸引、培养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激发用人主体活力,组织、引导各类行业和企业结合生产和技术发展需求,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多渠道发布引才需求,积极采取线上对接、云端招聘等方式,自主引育一批硕博士。

3.抓好跟踪督促。设立泉州(晋江)国际人才港“单一窗口”,为硕博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同时,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引才工作推进会,跟踪各有关单位引才任务落实情况,并纳入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同时采取现场推动、调研指导等方式,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大宣传推介。充分运用融媒体等宣传平台,全方位传递我市的产业实力、创新平台、城市配套、引才政策、政务服务等信息,传递用人单位尊重、理解、信任、关爱、激励人才的诚意,增强硕博人才来晋发展的信心。


    附表1:市直涉才部门新增硕博引育任务分解指导数(2021-2025年).docx

    附表2: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新增硕博引育任务分解指导数(2021-2025年).docx